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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4年新生入学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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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入学须知

    1、 请您凭入学通知书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8:00至晚22:30到校报到。

    2、 报到当日,学校在北京站和北京西站迎接新生。由于新生数量较多,请家长尽量不要陪送学生。

    3、 请您准备并携带以下材料:

    (1)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片12张。

    (2)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准考证。

    (3)党(团)组织关系、居民身份证。迁移户口者,应携带户口迁移证明。

    (4)个人档案,按当地规定办理。

    4、 北京市党员在原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,转入“北京信息工程专修学院党委组织部”;其他地区党员在上级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,介绍信名头写“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”;

    5、 团员在原学校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,转入“北京信息工程专修学院团委”,自带团员证;

    l  上述证件要与入学通知书的“姓名”和“出生年、月、日”完全吻合。否则,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。

    6、 新生报到入学后,学校组织数学分级考试,请您做好复习准备工作。
     

    报到、注册须知

    1、 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。无论请假与否,逾期两周不报到者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,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  2、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,接受入学资格复查。复查合格且缴纳学费者,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复查不合格者,根据情节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情节严重者,转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
    3、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。对患有疾病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,因病短期治疗可以康复的,经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学校指定医院联合审定,报请学校批准,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。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,在接到校方通知后的十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开学校。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于次年新生报到时,向教务处提交等同于高考体检医院等级的体检证明,经我校复查合格,获准入学者,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。复查不合格或未提交入学申请或未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    4、 新生在缴纳学费后,方能办理注册手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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